8天!1.02亿! 广水法院促成涉4家企业两案执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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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浏览量:1551

近日,广水法院仅用8天时间就促成涉及4家企业、总标的达1.02亿元的两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前和解协议,既避免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也促成了企业胜诉权益尽快实现,得到了各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某电力公司与某能源投资公司及两家风电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两案,经广水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向随州中院提出上诉,随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判决生效后,在原告公司还没有向广水法院申请执行前,被告公司主动于2023年10月16日向广水法院申请执前和解。

鉴于两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且涉及4家企业,申请执行标的达1.02亿余元,广水法院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结合该院正在试行开展的执前和解工作,在收到被告公司执前和解申请后立即行动,积极征询原告公司是否愿意接受执前和解,并向原告公司告知执前和解的优势。在征得原告公司同意后,广水法院迅速启动执前和解,将两案委派至进驻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广水市人民调解中心,并全程指导调解中心组织各方开展执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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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和解紧紧围绕生效判决已确定的工程款给付义务的履行,以督促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为主。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和协商,不仅让被告公司认识到了执前和解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机会,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也让原告公司对被告公司暂时的困难给予了理解,并认可了被执行人的积极态度,最终促成双方在2023年10月23日签订执前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公司在三个月内分期分批向原告公司付清全部本金、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1.02亿余元,同时就发票开具、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相比于立案强制执行,执前和解对企业几乎没有不利影响,并促成企业之间握手言和,修复了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互利共赢,这无疑是一种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办案方式。”广水法院院长张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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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法院先行改革、积极创新,自今年7月初开始试行执前和解前置机制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促成了一批申请执行案件通过执前督促和和解化解在执行立案以前。此举不仅是执源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广水法院将持续做深做实执前和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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